发布时间:2024-09-05 访问次数:
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淡修安、赵永峰
副组长:秦 丽、谭 春、李 科、赵平静、林 珲
成 员:马 平、杜 华、黄 慧、教指委成员、团总支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毕业年级辅导员组长兼任秘书)
二、申报条件
(一)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英语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 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四)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需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九)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推免名额
(一)在学校分配名额数的基础上按照 1:1.5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实际推免名额为36人,根据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名额为54人。在规定期限内,如推荐人选被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
(二)每年9月由毕业年级辅导员根据学校通知,发布具体名额。
(三)教育部当年单列的涉及我校的专项推免计划或方案,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等,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为准。
四、推免选拔程序
(一)申报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和《承诺书》(附件四)。超过规定期限,学院不再接受申报学生补交任何材料。
(三)学院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要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提交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学院将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小组由3名正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针对成果或奖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后,及时公布。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测评。其中,学业成绩(专业核心课算数平均成绩)所占权重9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总计5%,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所占权重总计5%。附加分列表详见附件一。
(说明:1.转专业的学生计算其转入英语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本院学生一致;2.学院出国留学交换生根据留学学校的成绩,学院认定,教务处认可后,可兑换成相应成绩;3.休学后复学的学生,若核心课程有变化,可兑换成相应核心课程成绩)
(五)学院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候补人选名单及上述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会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六)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七)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要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最终推荐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九)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传推免生名单,上传成功后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十)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志愿、确认复试时间、参加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
五、监督与复议
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申请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复议,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指定日期内上交到学院。
(二)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视情况需要可对推荐申请人重新进行考核。
(三)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应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有效。复议结论应在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前告知申请人。
(四)各学院在上报初步推荐名单及候选人名单时,应将本单位《复议申请表》汇总后一并上报。
六、资格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一)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二)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四)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五)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七、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须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后,均不得放弃,且不允许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二)本实施细则由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由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按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 65385224
教 务 处 65382249
附件一:英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附件二:英语学院1-6学期专业核心课程目录
附件三:英语专业学术竞赛参考目录
附件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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