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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院教授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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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四川外语学院英语学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教授治学治教的新思路,增进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本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水平,英语学院决定成立教授委员会。经过英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充分酝酿和讨论,并结合国内其他大学教授委员会的经验和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教授委员会的性质
教授委员会是英语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管理等事务的议事机构,是建立学院民主管理、自我完善机制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授委员会的组成
1. 英语学院教授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由英语学院在岗教授或副教授代表组成;
2. 教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原则上由院长兼任),秘书1人;
3. 根据工作需要,主任可聘请院外或校外知名教授为特邀委员;特邀委员参会时,与普通委员有同等表决权;
二、教授委员会的职责
1. 审议英语学院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 审议英语学院的教学、科研组织形式;
3. 审议英语学院本科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并选编教材;
4. 评价监测英语学院教学质量水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 审议英语学院人才引进和对外合作交流人选,并做出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6. 审议院长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英语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英语专业的前沿知识及发展动态;
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关心英语学院的发展建设,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及参与管理的热情。
四、教授委员会议事规则
1. 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学年召开2次会议,采用表决制通过议案;
2. 教授委员会会议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3. 教授委员会会议,委员必须全部到会方可开会;
4. 教授委员会对所讨论的议题要充分酝酿,如对重大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难以形成意见时,应在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会议表决;
5. 教授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要严守秘密,所讨论的议题如与本人直接相关,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回避;
6. 院领导班子应充分听取教授委员会作出的咨询意见,并付诸实施;教授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川外语学院英语学院
2009年10月29日
附录:英语学院第一届教授委员会人员组成
李芳琴 刘爱英 沈彤 严忠志 张旭春
秘书: 王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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