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1 访问次数:
写
作
进
度 |
内 容 |
截 止 日 期 |
学位论文计划 |
2021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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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
2021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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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提纲 |
2021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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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 |
2021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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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导师修改稿 |
202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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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稿 |
2022年3月4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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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 |
2022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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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检测稿) |
2022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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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检测 |
2022年4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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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册论文 |
2022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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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送审 |
2022年4月15日——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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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
2022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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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
1. 撰写论文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 2. 学位论文用本专业语言撰写,外语撰写论文要求正文篇幅两万词以上,汉语、日语撰写论文正文篇幅三万字以上;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要求参照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执行。欲使用非本专业语言写作的,须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申请备查。 3. 论文详细提纲、初稿、二稿和终稿由学生直接送交指导教师,其中初稿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上传到研究生院教务系统(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7点)、导师点击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7点)。截止时间前无法提交的申请人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一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延期提交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须注明延期提交的时间)。 初稿导师修改稿原件交各学院存档;答辩结束后论文最终定稿参照存档论文格式要求,由学生自行排版、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2份,须采用黄色皮纹纸封面)。 4. 学生送交详细提纲、初稿、二稿和终稿前须在研究生主页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送阅回执》,交导师签字后由学生在规定日期前交各学院存档。 5. 请指导教师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对学生进行论文撰写指导。 6. 对不按上述规定期限及要求上交论文稿件者,各学院应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加当年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 7. 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者须重新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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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定为2022年5月22日。 2. 所有答辩相关信息如果更新,会及时通知。 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需在2022年3月19日前完成,答辩在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 |